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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穗埔应急规字〔2021〕8号、穗埔应急规字〔2023〕1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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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穗埔应急规字〔2021〕8号、穗埔应急规字〔2023〕1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7    阅读量:85   来源:政府网

穗埔应急规字〔2024〕2号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废止穗埔应急规字〔2021〕8号、穗埔应急规字〔2023〕1号文件的通知

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经区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废止《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支持智能应急救援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应急规字〔2021〕8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支持智能应急救援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应急规字〔2023〕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