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8 阅读量:56 来源:政府网
穗人社规字〔2025〕1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区金融工作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转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
2025年3月26日